禁止事項

有明花園為了讓來館的各位都能愉快地使用,制定了禁止事項。發現這些情況時,根據設施管理權,有可能會勸告停止等,拒絕進入。

有明花園禁止事項

  1. 吸煙
  2. 寵物的放養、餵養行為
  3. 乘坐汽車、摩托車、單車、滑板等
  4. 物品分發、推銷、銷售行為、導遊的安排
  5. 其他給人添麻煩的行為
    • 煙火、危險物品的帶入/使用
    • 非法傾倒垃圾
    • 酒宴及其他類似行為
    • 過夜,長時間滯留
    • 示威、集會
    • 未經授權的拍攝
    • 物品的安裝/放置
    • 未經許可張貼或散發海報、傳單、傳單等;
    • 其他設施管理者等認為不適當的行為

2026年7月3日修訂
住友不動產商業管理株式會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