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事项
有明花园为了让来馆的各位都能愉快地使用,制定了禁止事项。发现这些情况时,根据设施管理权,有可能会劝告停止等,拒绝进入。
有明花园禁止事项
- 吸烟
- 宠物的放养、喂养行为
- 乘坐汽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、滑板等
- 物品分发、推销、销售行为、导游的安排
- 其他给人添麻烦的行为
- 烟火、危险物品的带入/使用
- 非法倾倒垃圾
- 酒宴及其他类似行为
- 过夜,长时间滞留
- 示威、集会
- 未经授权的拍摄
- 物品的安装/放置
- 未经许可张贴或散发海报、传单、传单等;
- 其他设施管理者等认为不适当的行为
2026年7月3日修订
住友不动产商业管理株式会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