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事项

有明花园为了让来馆的各位都能愉快地使用,制定了禁止事项。发现这些情况时,根据设施管理权,有可能会劝告停止等,拒绝进入。

有明花园禁止事项

  1. 吸烟
  2. 宠物的放养、喂养行为
  3. 乘坐汽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、滑板等
  4. 物品分发、推销、销售行为、导游的安排
  5. 其他给人添麻烦的行为
    • 烟火、危险物品的带入/使用
    • 非法倾倒垃圾
    • 酒宴及其他类似行为
    • 过夜,长时间滞留
    • 示威、集会
    • 未经授权的拍摄
    • 物品的安装/放置
    • 未经许可张贴或散发海报、传单、传单等;
    • 其他设施管理者等认为不适当的行为

2026年7月3日修订
住友不动产商业管理株式会社